斷路器的工作條件:
1、應能監督操控回路保護設備及其跳、合閘回路的完好性,以斷路器的正常作業;
2、應能指示斷路器正常合閘和分閘的位置狀況,并在主動合閘和主動跳閘時有顯著的指示信號;
3、合閘和跳閘完成后,應能使命令脈沖免除,即能堵截合閘或跳閘的電源;
4、在無機械防跳設備時,應加裝電氣防跳設備;
5、斷路器的事端跳閘信號回路,應按“不對應原理”接線;
6、對有可能出現不正常作業狀況或故障的設備,應裝設預告信號;
7、繃簧操作組織、手動操作組織的電源可為直流或交流,電磁操作組織的電源要求用直流。